摘要:
【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新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号公告《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已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土地监督检查行为、强化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正文: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号公告《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已于2023年11月17日通过,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规范土地监督检查行为、强化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根据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领导、建立协调机制、保障经费和配备执法装备。此外,还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包括加强土地利用状况的监测、建立土地违法行为的信息收集和协助机制、实施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等。条例还强调了土地督察的重要性,包括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并规定了督察的形式和程序。以上是安徽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的主要内容,该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土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