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芜湖楼市>  正文

手机看新闻

安徽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1亿

芜湖楼市2023-05-15 09:36:39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安徽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全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正向引导融资租赁行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平稳,但与部分先进地区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匹配,需要加强政策引导,支持融资租赁行业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毛细血管”作用,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加专业化金融服务。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共有五章、三十六条,从设立变更终止、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等多方面,对融资租赁行业进行了细化监管。其中,明确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资金来源为出资人真实合法的自有资金。

《实施细则》明确,可能导致三个月内应偿付(兑付)的负债总额中超过50%部分无法按期偿付(兑付)的重大流动性困难;标的额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重大待决诉讼、仲裁;超过公司净资产30%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公司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等,融资租赁公司发生这些事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或者发生其他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债务;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赔偿责任等,融资租赁公司发生这些事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融资租赁兼具“融资+融物”双重属性,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服务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实施细则》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根据国家和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对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节能环保、网络基础设施和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国家和本省发展导向产业,适当调整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要求。(记者 何珂)

(来源:安徽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