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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芜湖楼市2023-03-31 08:53:13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芜湖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因新冠疫情原因,4次就公积金有关政策调整书面征求委员意见,并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

2.芜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3.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及管理情况审计报告

4.关于调整2020年度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备案报告

5.2022年各县市区、经开区、三山经开区、江北产业集中区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目标任务安排

6.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的工作建议

7.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的汇报

8.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书面)

9.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书面)

10.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书面)

11.《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违规行为管理办法》(书面)

12.《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书面)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芜湖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4个管理部,1个管理处,2个办事处。从业人员100人,其中,在编48人,非在编52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1,579家,净增单位1,000家;新开户职工11.32万人,净增职工4.48万人;实缴单位7,931家,实缴职工46.21万人,缴存额71.3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43%、10.74%、11.78%。2022年末,缴存总额600.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48%;缴存余额183.36亿元,同比增长13.0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

(二)提取:2022年,14.5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0.21亿元,同比增长0.3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36%,比上年减少8.01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417.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6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5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7万笔19.8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5.08%、45.02%。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0.05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29万笔342.97亿元,贷款余额160.7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58%、6.13%、下降0.1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7.68%,比上年末减少11.5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7家。

2.异地贷款: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0,904.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5,802.11 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当年贴息额252.85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165笔48,100万元,累计贴息3,508.8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51亿元。其中,协定存款26.51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7.68%,比上年末减少11.5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58,818.96万元,同比增长11.23%。其中,存款利息1,877.8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2,589.50万元,其他4,351.61万元(其中主要为财政补贴融资利息专项收入)。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28,340.92万元,同比增长2.4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4,749.38万元,归集手续费22.1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759.02万元,其他1,810.3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30,478.04万元,同比增长20.92%。其中,增值收益率1.76%,比上年增加0.1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管理费用6,294.38万元(其中主要为财政补贴融资利息专项支出),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4,183.66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623.8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581.61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5,298.9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1,821.4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6,294.38万元,同比增长73.69%。其中,人员经费993.14万元,公用经费85.40万元,专项经费5,215.84万元(其中主要为财政补贴融资利息专项支出)。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7.05万元,逾期率0.00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3,498.93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63%,国有企业占22.28%,城镇集体企业占0.59%,外商投资企业占8.7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2%,灵活就业人员占2.12%,其他占5.42%;中、低收入占98.59%,高收入占1.4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72%,国有企业占17.14%,城镇集体企业占0.17%,外商投资企业占9.4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9%,灵活就业人员占0.98%,其他占4.57%;中、低收入占99.67%,高收入占0.3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7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2.33%,租赁住房占3.3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7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41%,其他占1.3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83%,高收入占2.17%。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6.28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1.43%,比上年末减少0.1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5816.2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72%,90-144(含)平方米占80.83%,144平方米以上占4.45%。购买新房占66.55%,购买二手房占33.15%,其他占0.3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0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9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15%,30岁-40岁(含)占44.13%,40岁-50岁(含)占15.86%,50岁以上占5.8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6.1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86%;中、低收入占99.17%,高收入占0.83%。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48%,比上年减少38.4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阶段性支持政策惠企便民。

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2022年4月出台了应对新冠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的支持政策,6月根据住建部要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截至2022年末,已受理审批45家企业缓缴公积金的申请,涉及缓缴职工2,760人、缓缴金额955.32万元。362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延期还款本息65.03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1.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月最高提取限额:未婚的由8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已婚的由13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14,621人享受到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取金额13,331.4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二次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3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55万元,二次最高可贷款额度调整为45万元。

3.规范出台我市高层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双招双引”。全年受理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业务120笔,共计6,123万元。

(三)当年其他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高于芜湖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016元,不低于芜湖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500元。缴存比例为5%—12%。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2.75%调整为2.60%,五年期以上从3.25%调整为3.10%。

3.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的政策。购买一星级绿色建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10%,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20%。

4.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20%。

(四)当年服务建设提升情况。

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升服务质效。

1.全方位提升服务质效。

一是按照“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打造“星级服务岗”,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市直服务大厅被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评为“星级服务岗”基层联系示范点;

二是建立公积金业务集中审批中心,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打造线上线下统一融合的服务体系,以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三是建立服务热线快速反应机制。以“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为要求,实施12345市长热线“即时连线,三方通话”新模式,开设公积金热线专家跟班服务,提升热线服务时效性和精准性;

四是建立“公积金热线群众诉求热点分析”月调度机制。对群众热点诉求进行分析研究,拿出解决措施,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中心在市直单位群众诉求办理综合评价中,排名多次位居前列;

五是建立特色窗口精准服务。整合“跨省通办”和“长三角一网通办”专窗,确保联办业务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便捷高效,开辟“紫云英”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热忱回应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办成事”。

2.多维度深化智慧服务。

一是持续深化数字化改革。依托省政务服务实名认证平台,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线上业务“无要件”办理。2022年,38项公积金服务事项均实现“全市通办”,其中32个服务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22个服务事项零材料“即申即办即批”。2022年全市共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超11.6万件,同比增长48.54%,网办率达62.03%;

二是持续升级联办功能。在全省率先完成“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离退休提取公积金”等11个跨省通办事项落地见效。作为安徽省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试点城市,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离退休提取业务长三角“一网通办”。加大服务事项宣传力度,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住房公积金实现“跨省通办”》典型案例被评为芜湖市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十佳”案例;

三是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完成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个人账户设立、公积金汇缴、缴存基数调整和单位信息变更业务全流程单位线上自主申报,系统实时办结。

(五)当年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市直服务大厅、湾沚区管理部服务大厅、南陵县管理部服务大厅被命名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文明服务窗口”,杨宁致、赵丽丽、周洁被命名为“文明服务标兵”。

2.服务管理科被评为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胡敏飞被评为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岗位学雷锋标兵”。

3.陈鑫斌副主任被评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

4.中心被评为第十五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5.中心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优秀单位。

6.姚蓓被评为2021年度市直单位“满意科长”。

(六)当年,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0件,罚没收入0元;行政强制共计6宗。

(七)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住房公积金领域骗提骗贷行为打击、追缴力度。2022年,共查处各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案件16起,涉案资金104.73万元,追缴资金88.72万元。

(文章录入来源:芜湖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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