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心仪房产,下了定金,结果开发商不愿卖了,还不退定金,遇上这样的糟心事,该怎么办?近日,记者从芜湖经开区法院获悉,该院受理了一起开发商耍赖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本案中,原告刘某某、陈某某夫妻俩在2016年相中了被告某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小别墅一套,并支付定金10万元。此后被告某某房地产公司因多种原因至今未能将案涉房屋出售给原告,也未将定金退还,夫妻俩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原告说被告是因为房屋涨价了不想卖,被告说是原告没有按时交纳房款系违约在先。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自2020年4月起多次通过电话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某就退还保证金的事宜进行协商,张某某表示因多种原因造成未能将案涉房屋出售给原告,有其他诉讼导致资金困难,预计在2021年10月将定金退还给原告,但至今被告仍未将定金退还。
经开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为购买被告某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案涉房屋,向被告交纳了10万元定金,现因被告的原因导致未能将案涉房屋出售给原告,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对原告依照定金罚则要求被告返还定金2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遇上合同纠纷要保留好证据积极维权,让法律为自己撑腰。 记者 顾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