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记者从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日前我市一居民小区18层发生火情,当地消防队伍很快赶到现场完成扑救,无人员伤亡。经初步调查发现,火从该层一居民家卧室燃起。消防部门最后对该小区物业进行了处罚,这是为什么呢?
据介绍,消防部门在扑救火灾过程中,发现着火楼栋室内消火栓无水。随后当地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再次对该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着火楼栋因维修,导致室内消火栓无水。由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维修的过程中,对需要停用的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和防范措施,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当地消防救援大队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该物业公司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下一步,大队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大江晚报记者 吴敏 实习生 张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