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认定工作,我局起草了《芜湖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2年11月23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提出意见建议的单位和个人,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联系人:胡金强
联系电话: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