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安徽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台。《行动计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0所。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安徽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台。《行动计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0所。
到2025年,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5%以上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2021-2025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0所,其中新建558所,改扩建442所。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55%以上。
《行动计划》提出,各地要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和各地实际,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社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各地要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财政补助、划拨方式供地、减免税费和租金等政策,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年底将出台
《行动计划》指出,要逐步化解和消除学前教育“大班额”现象,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各类幼儿园要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2023年底前,我省将完成各类幼儿园装备配备情况全面排查治理。
各市、县(市、区)要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有质量可持续发展。
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优先得到资助,其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全覆盖、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
2022年底前,出台我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对非营利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合理核定办园成本的基础上,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幼小衔接,今秋全面推行
《行动计划》明确,各地要及时补充公办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探索创新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重点保障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用编。
《行动计划》提出,对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统筹做好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2022年底前出台《安徽省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实绩评价指导标准(试行)》,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此外,我省将落实《安徽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方案》,强化幼儿园和小学联合教研与深度合作,全面构建衔接机制,切实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行为。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推行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
大江晚报记者 王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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