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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公租房管理出新规 违规承租家庭取消保障资格 且5年内不得申请

芜湖楼市  2022-03-22 08:49

[摘要] 记者3月21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规范公租房使用管理,强化动态监管,有效治理公租房违法行为,该局联合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制定了《芜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存在违规行为的承租家庭取消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我市现有公租房96555套,房源数量大,承租家庭多,公租房运营管理情况复杂,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不断增加,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记者3月21日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规范公租房使用管理,强化动态监管,有效治理公租房违法行为,该局联合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制定了《芜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存在违规行为的承租家庭取消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新的实施方案明确违法违规行为:即公共租赁住房限定配租家庭成员居住,严禁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禁止改变房屋用途;禁止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禁止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禁止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6个月以上;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禁止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每年对所有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入户核查不少于2次。如果连续2次入户检查时,房屋实际居住人员非承租家庭成员(无法调查取证为转租)的,视为转借,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按合同约定收回房屋,并报辖区住房保障部门按规定对承租人予以处罚;承租人3次故意拖延或拒绝接受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的,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拒不退出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市宜居公司安排专人对网上房产经纪信息进行监控,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的中介机构进行巡查。对网络监控或巡查发现违规从事公共租赁住房经纪业务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将及时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市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同步建立联合执法巡查机制,重点针对公共租赁住房违法违规行为猖獗的区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力震慑违法违规人员,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结合我市现有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实际情况,除开发区内和市宜居公司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外,各县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申请人必须为无房或住房困难群体。 

大江晚报记者 芮娟

标签: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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