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4月29日上午,芜湖市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房企成功拿地,成交总价达9.69亿元。
2021年4月29日上午,芜湖市湾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房企成功拿地,成交总价达9.69亿元。分别被:
芜湖华涛置业有限公司亿7.66亿元竞得湾沚区拍2103-1号宗地,楼面价3943元/㎡;
江苏怡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亿元竞得湾沚区拍2103-2号宗地,楼面价3428元/㎡;
安徽星旺置业有限公司7500万元竞得湾沚区拍2103-3号宗地,楼面价3786元/㎡。
2103-1、2103-2、2103-3土拍现场
根据规划要求:
拍2103-1号地块沿滨湖大道、春江路不得设置商业建筑;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5%;绿地率≥35%,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12米,不超过80米;地块内配建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包括社区居委会、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室),上述建筑合并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须与本宗地内建设项目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拍2103-2号地块沿湾沚大道不得设置商业建筑;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5%;绿地率≥35%,地块东侧道路的市政绿化带由地块竞得人按已编制的湾沚大道景观绿化方案代建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地块南侧约1988㎡用地由地块竞得人按市政绿地标准同步设计代建,绿地面积计入绿地率,绿地方案经区规土委会审查通过后实施,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南侧围墙位置以区规土委会审查通过方案为准。地块内配建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包括社区居委会、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室),上述建筑合并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须与本宗地内建设项目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拍2103-3号地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计容建筑面积的6%;绿地率≥35%,沿城市道路建设通透式围墙时应后退用地红线2米建设绿化带,所建绿地计入小区绿地率统计;地块周边道路的市政绿化带尚未建设的,由地块竞得人同步设计代建,方案经区规土委会审查通过后实施,并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完成,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0米,不超过80米。地块内配建一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包括社区居委会、卫生服务站、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室),上述建筑合并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须与本宗地内建设项目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所有地块其他有关规划建设等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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