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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一线城市房价涨幅领先 专家预测:微涨态势仍将延续

芜湖楼市  2021-01-16 09:06

[摘要] 去年12月全国新房、二手房价格上涨城市数量较11月有所减少,分别为42城和38城。其中,一线城市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依旧领先全国其他各级城市。

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去年12月全国新房二手房价格上涨城市数量较11月有所减少,分别为42城和38城。其中,一线城市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依旧领先全国其他各级城市。不过,深圳新房价格于年内首次出现逆势下滑,业内认为这是基于此前过快上涨速度的短时修正。展望今年一季度房价,虽然调控政策将继续掣肘房价涨幅,但市场需求潜力仍强,全国房价将大概率继续维持微涨走势。

深圳新房价格逆势回调

去年12月,全国一、二、三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涨幅分别为0.3%、0.1%和0.1%。相较此前连续5个月的回落态势,12月新房价格略有上扬。

相较二、三线城市,一线城市价格涨幅仍较大。据统计,经初步测算,12月,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分别上涨0.3%、0.2%和0.7%,深圳下降0.1%。

“深圳楼市涨价逻辑相对清晰,调控之后,虽然房价涨幅会受到一定程度抑制,但由于它的持续性、潜在性上涨,这种价格短暂性下滑更像是对之前过快上涨速度的一种修正,整体价格仍是偏高的。”业内人士表示。

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深圳前海城市规划中拟增加住宅用地的要求,将有助于缓解房价的涨幅,解决大城市的住房问题。据了解,根据日前公布的《前海片区开发单元规划修编(草案)》,深圳前海片区将增加140公顷住宅用地,进一步缓解“宅地稀少”的现状。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再度明确,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虽较一线城市相对缓和,但二、三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依旧在上涨。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0.1%,涨幅均与上月相同;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0.1%,涨幅均与上月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轮房价统计中,扬州新房价格以0.8%的环比涨幅成为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上升最快的城市。业内人士表示,扬州成为本轮房价环比上涨最快的城市。不过,从房价指数的热度判断,超过1%的基本上可被界定为房价过热城市。“从这个角度来看,扬州稳房价的压力相对不大。但由于其在去年10月及12月均是全国70城房价最热的城市,稳房价工作仍需积极开展。”

东部城市二手房“抢手”

相较去年11月,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二手房价上涨城市数量有所下降,从44城降到38城,整体涨幅有所放缓,但一线城市二手房价涨幅仍在扩大。经初步测算,12月4个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分别上涨0.5%、0.6%、0.7%和0.5%。

相关机构分析师指出,四个一线城市二手房价格上涨幅度明显加快。核心原因包括疫情影响下,一线城市学区房的需求明显上升,深圳、上海、广州、北京年底翘尾学区房表现最显著,大量出国读书人群回流,增加了市场需求;同时,上海、深圳等城市的打新潮涌动,少数新建住宅供应稀缺,投资客入市抢夺了刚需客户房源,二手房需求增加。

一线城市之外,从二、三线城市房价表现来看,31个二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1%,35个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均与上月相同。

值得一提的是,从城市二手房价环比涨幅排行可看出,涨幅较大的城市普遍集中于华东区域,包括扬州、福州、金华、合肥和厦门等。相关机构分析师评论指出,依托长三角经济圈,在人才政策等利好的带动下,东部地区房价上涨动力足。但从整体来看,城市价格涨幅均在1%以内,房地产市场在中央反复强调房住不炒以及地方频繁加码调控的背景下,房价上涨空间收窄,价格涨幅趋于稳定。

业内人士表示,“近期仍应重点关注一线城市二手房市场,类似上海去年12月的二手房成交套数接近4万套,属于非常热的状态。要关注一手房抢房压力大,进而把购房需求转移到二手房的现象,稳定二手房的价格”。

短时房价延续“微涨”走势

对于未来短期国内房价走势,前述多位分析师认为,潜在新房需求仍较强;同时,在调控政策之下,虽然涨幅将继续放缓,但上涨势头仍将延续。

据中原地产统计数据显示,去年12月,全国房地产单月调控次数为31次,合计年内数据累计下达的调控政策次数高达489次。“整体看,12月房地产调控政策集中在租赁、落户、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政策均在收紧。”有分析师认为。

例如,12月,预售资金监管加强。包括昆明、唐山、成都等均发布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加强监管政策。例如,12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明确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开发企业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违规收取购房款;12月27日,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0年市中心区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标准》等。

对于信贷这一最强有力的调控手段,金融机构已在布局贷款监管制度。例如,2020年12月,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五档设定房地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而在此前,重点房地产企业已试点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即“三道红线”政策。

“下一步,新房二手房价格走势将趋同。”业内人士表示。在二手房价格监管方面仍需注意,部分城市新房较少,二手房抢房和房价炒作;部分城市二手房的学区资源较优质,导致其价格易上涨,后续需推进学区资源均衡分布;此外,随着房贷集中度政策管控,不排除二手房会比新房面临更大冲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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