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笔者近日在位于大砻坊的某小区围墙外散步,偶遇某品牌生活用纸的营销商,往该小区17号居民楼下的架空层堆放大量纸张。放眼望去,架空层里面堆得满满当当。
眼看秋风渐起、气候干燥。消防又到了至关重要的关口。笔者近日在位于大砻坊的某小区围墙外散步,偶遇某品牌生活用纸的营销商,往该小区17号居民楼下的架空层堆放大量纸张。放眼望去,架空层里面堆得满满当当。
有邻居到街道反映,得到的答复是这个架空层他有房产证,所以可以任意使用!这种在居民楼下架空层堆放易燃品的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万一真要是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不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关于架空层的功能和权属问题,多年前有关部门出台过这样的规定:架空层只能用做停车、公共开敞空间功能使用。层高2.2米以下的不计算面积,不予登记发证。层高2.2米以上规划审批时作为公共开敞空间的不计算面积,不予登记发证。层高2.2米以上用做停车的,计算建筑面积,予以登记发证。审批为2.2米以下但建设中违规加高的,不予登记发证。
来函这位朋友没有留下姓名和电话,我无法向他进一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如果情况属实,他所举报的业主显然有违规违法之嫌。即便此人真的拥有那个架空层的产权证,也无权任意改变架空层的使用功能而做储存纸张的仓库之用。(佚名)
而且《消防法》明确规定,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违反该规定的,将“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那位被举报的业主的确是将大量易燃的纸张堆放在小区的架空层内,显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无论是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还是社区工作者都应该在接到群众举报之后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时前去加以制止。如果对方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可拨打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消防部门有责任出面调查核实,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对于重大消防隐患的举报人也应该给予奖励以资鼓励。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