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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江区大龙湾5#地块(2004号宗地)4月17日拟拍卖 商品住宅政府100%回购

芜湖楼市  2020-03-28 08:48

[摘要]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鸠江区大龙湾5#地块(2004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4月17日15:00。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20]第4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鸠江区大龙湾5#地块(2004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鸠江区大龙湾5#地块(2004号宗地)4月17日拟拍卖 商品住宅政府100%回购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鸠江区大龙湾5#地块(2004号宗地)4月17日拟拍卖 商品住宅政府100%回购

图片来源芜湖市土储中心官网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6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6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为2020年4月16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4月16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0元/平方米[鸠江]皖江财富广场0套在售A4座六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2020年4月17日15:00。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开工时间的认定:开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

竣工时间的认定:非住宅类项目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五方责任主体共同确认的验收时间为竣工时间;住宅类项目(含商住用途)以取得《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证》备案时间为竣工时间。出让公告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须代建或者配建的建筑设施一并纳入竣工综合查验。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分二期付款,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42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转作第二期土地出让金

八、其他事项(需竞买人在报名时出具承诺)

(一)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竞得人须在大龙湾5#东地块内配建一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模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不足1000户的社区不低于300平方米,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73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00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可参照《芜湖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8年版)执行),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五)竞得人须在大龙湾5#西地块内配建一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模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不足1000户的社区不低于300平方米,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配建一个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层数不宜超过2层,宜独立布置,并应配置相应的停车场地和人流集散广场;结合菜市场配建24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开口对外);以上建筑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六)该地块开发的商品住宅房由鸠江区政府100%回购,回购单价为5000元/平方米,住宅房回购数量、套数及其他要求具体详见《大龙湾新型城镇化示范区5号地块商品房限价回购协议》。

对按规划要求配建的商业门面、非人防地库可由竞得人自行出售或持有,其他需要配建的幼儿园、菜市场、社区及老年服务用房、人防地库、地面停车位等公建配套用房及设施,由竞得人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区政府,具体详见《大龙湾新型城镇化示范区5号地块商品房限价回购协议》。

(七)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其他详见《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2963073、5900135

联系人:胡女士、翟先生

开户单位: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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