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个职工能否在同一个月内由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减少,新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增加?
1、一个职工能否在同一个月内由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减少,新单位办理公积金账户增加?
答:可以。
2、事业单位可否一次性补缴2017-2018年少缴的公积金?
答:可以按规定一次性补缴。
3、行政事业单位补缴往年公积金,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需如下材料:
(1)《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补缴审核表》
(2)财政部门合规性资金来源材料。
4、单位职工离职后又回原单位,原公积金账户办理新增还是启封?
答:如原账户已销户按新增办理;如原账户处封存状态按启封办理。
5、职工在原单位病退停缴公积金后,新单位可否给予缴纳公积金?
答:可以。
6、单位总部在外地,职工社保在外地缴纳,芜湖这边可否为职工缴存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可以,需缴存单位填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人员增减审核表》。
7、是否可委托他人代办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
答:可以。需以下材料
(1) 缴存人身份证原件
(2) 缴存人扬子银行一类储蓄卡
(3)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记者 李婷维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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