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市工商局开展为期7个月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 切实落实好这项工作,1月19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分成6个组,对市区18处房地产企业楼盘销售现场进行突击实地检查。此次督查四县21家房地产企业及42条房地产户外广告,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共计26件,并将线索移交属地市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市工商局开展为期7个月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 切实落实好这项工作,1月19日,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分成6个组,对市区18处房地产企业楼盘销售现场进行突击实地检查。而继1月19日市区房地产广告检查之后,2月2日全天,芜湖市工商局派出4个督查组前往无为县、繁昌县、芜湖县、南陵县四县检查房地产广告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代理机构)、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户外广告成为此次督查主要对象。 通过深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楼盘现场,对销售现场的店堂广告和广告宣传资料内容进行全 面检查,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最近发布的广告,以及投放渠道、媒介、合同等情况的进行 搜集。重点检查:一是房地产广告是否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有欺骗或误导公众行为;二 是是否存在有或 等承诺及化用语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性质性能的词语; 三是广告中有没有以“”、“名校”等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及法律法规明 文禁止的内容。
此次督查四县21家房地产企业及42条房地产户外广告,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共计26件,并将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主要问题表现在:1、少数广告用语含有化用语2、含有投资、回报、的意思表示3、以“”、“名校”等内容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4、部分楼盘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此外,督查中发现各县房地产广告中均普遍存在使用数据、统计资料等未有效表明出处,如 “中国地产50强”、“华东地产20强”等,部分房地产广告未表明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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