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即日起至7月30日,我市深入开展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防止建筑房屋垮塌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
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即日起至7月30日,我市深入开展老旧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防止建筑房屋垮塌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住上“放心房”。
此次排查整治分为四个阶段。其中,4月30日前开展初查工作,5月20日前开展复查工作,6月20日前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7月30日前开展危房整治工作。在此期间,我市将全面排查整治城中村、新纳入市区范围的自建房屋和学校、医院、宾馆、体育场馆等人流密集场所。同时,重点对建筑标准较低、地基薄弱、失养失修严重、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老旧住宅以及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发现的危险房屋将按照危房安置、危房应急处置、危房改造等方式进行整治,并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如果被鉴定为“建议拆除”的单幢危险房屋已纳入土地储备范围,将依法提前收储;未纳入土地储备范围且符合原址重建规划要求的,将由房屋所有权人依法申请拆除重建。如果被鉴定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已经纳入征收计划,各县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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