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2016年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分析》,据统计,去年,全市向16907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6.89亿元,贷款户数和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47.96%和53.59%。
芜湖房天下讯:近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2016年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分析》,据统计,去年,全市向16907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6.89亿元,贷款户数和金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47.96%和53.59%。
可见,越来越多的芜湖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购房,那么,公积金贷款是想贷多少就贷多少吗?有什么条件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梳理2017年新的芜湖公积金贷款细则。
2016年10月,芜湖市出台新的芜湖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提取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1、公积金缴存人申请贷款时,高贷款额度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月缴存额对应的贷款高额度。
2、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购房,需本人或配偶有一方为我市户籍,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执行本通知第1条规定。
3、对名下有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新公积金提取政策
1、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办理购房首次提取时,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预留贷款额度的10%用于贷后还贷。
2、申请改善性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仅能用于还贷提取。
三、进城务工农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继续执行房金委〔2016〕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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