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19日,乘客张女士由于大意将手提包忘在了公交车上,手提包里有拆迁合同和现金等物品。接到群众求助后,芜湖县交警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这位乘客找回了手提包,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
4月19日,乘客张女士由于大意将手提包忘在了公交车上,手提包里有拆迁合同和现金等物品。接到群众求助后,芜湖县交警及时伸出援手,帮助这位乘客找回了手提包,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
当天上午9时许,一位中年女子急匆匆地来到芜湖县交警大队火车站岗亭报警求助。经询问得知,张女士当天上午从宣城返回芜湖县老家办理拆迁事宜,从县长途汽车站乘坐一辆公交车到天天乐超市,下车时由于粗心大意将一个手提包遗忘在公交车上,包里有拆迁合同、手机、1000多元现金及其他物品,张女士下车后才想起手提包忘在了公交车上,可是公交车已经开远,她连忙拦了一辆出租车追赶,追至火车站路口时,也没有发现公交车的踪迹,便来到路口交警岗亭报警求助。
民警根据公交车行驶路线,判定是21路公交车,立即驾驶自己的私家车带上汪女士,沿21路公交车路线追寻,一直追寻到21路公交车底站,终于发现了该辆公交车,找到了手提包。经查看,包内所有的财物一样都没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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