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生活困难人员来说,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众多贫困家庭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昨日,记者从市民生办和市民政局获悉,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低保标准,今年,市区及各县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按要求提高,全面完成了“十二五”目标任务,全市约有13.7万名低保对象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对于生活困难人员来说,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众多贫困家庭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昨日,记者从市民生办和市民政局获悉,近年来,我市不断提高低保标准,今年,市区及各县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按要求提高,全面完成了“十二五”目标任务,全市约有13.7万名低保对象受到这一惠民政策带来的实惠。
据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自2007年以来,我市已连续多年提高市区低保标准,从240元/月逐步调整到去年的450元/月,今年又提高到495元/月。2009年开始,市区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随后繁昌县、芜湖县、南陵县相继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今年,各县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方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提标,现行低保标准分别为芜湖县530元/月、繁昌县533元/月、南陵县533元/月。无为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的440元/月提高到484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增幅达15%。
记者了解到,除了无为县城乡低保标准自6月份开始执行,无为县农村低保标准、其余各县区低保标准均于今年1月份已执行。截至2015年7月底,我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2万户13.7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3.05亿元,其中作为今年民生工程的农村居民低生活保障共救助7.75万人,发放保障资金11851万元。
记者芮娟 实习生 唐小娇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