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买房10年后遭遇索还,都是拆迁惹的祸?

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2015-07-30 09:02

[摘要] 买了并居住近十年的房子,竟因为拆迁,一不小心招来两场官司。近日,买房人甄某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房屋归自己 后感慨,都是拆迁惹的祸。

(记者王洋)买了并居住近十年的房子,竟因为拆迁,一不小心招来两场官司。近日,买房人甄某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房屋归自己 后感慨,都是拆迁惹的祸。

2004年,甄某夫妇因子女成家,房子不够住,经人介绍从高某处买下一处陈旧的房改房。该房位于弋江桥 ,因为种种原因,所购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2013年9月,因为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市住建委、征收办作为该拆迁地块的征收人、拆迁人,正式对甄家房屋进行拆除。高某父母知情后,以儿子未经父母同意,背地卖房且所卖房屋尚未过户为由,先后到镜湖区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将甄某夫妇和自己的儿子全部告上法庭,申请判处2004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院二次审理均认为,讼争房屋买卖事实发生近十年之久,原告对该事实是知道或是应当知道的,即高某收受了购房款,交付了讼争房屋,甄某支付了购房款,并入住讼争房屋。作为房屋买卖双方各自履行了交付房屋、支付购房款的义务。尽管讼争房屋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影响房屋买受人已实际取得了讼争房屋的 权的事实,合同效力不容置疑。遂依法驳回了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近年来,起诉到法院的类似案件逐年增多,案件的共同点一是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疏于及时过户或无法过户;二是若干年后,买卖的房屋遇到拆迁,原房主毁约。镜湖区法院介绍,疏于及时过户的主要原因是卖主移居或本人去世,其后人或继承人忙于事务无暇顾及而耽搁;无法过户主要因为买卖的房屋存有瑕疵,如“小产权房”等因素。

据了解,房屋产权过户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产权一旦登记,非经法定事由是不能改变其性质和 权归属的。而房屋买卖合同则是依据合同双方当属人的意愿,在交易时,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平等协商,自由处分的结果。只要这种交易不违反国家法律等强制规定,它的效力毋庸置疑的。因此,将房屋交易过程中的产权是否过户登记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发生效力划等号,实际是很多人在法律上存在认识误区。

 我市再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

长江之畔热销之歌 长江之歌2号楼8月1日加推

调查结果显示百姓对房地产后市保持积极态度

中国房市主要矛盾:天量的需求者买不起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