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对借款人征信情况的审查,要求各委贷银行和惠居住房金融公司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征信报告,并对征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记者王洋)为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对借款人征信情况的审查,要求各委贷银行和惠居住房金融公司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征信报告,并对征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记者了解到,我市规定,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近五年内有连续6个月(含)以上或累计12个月(含)以上记录的情况,如属恶意拖欠行为,将不允许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恶意拖欠,借款人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在贷款发放后至结清前按期还款的可发放贷款;对借款人及配偶在近24个月内有连续3次(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记录的,或信用卡近6个月内有连续3期(含)以上或近12个月内累计6期(含)以上记录的,将不予发放贷款。同时,如因助学贷款和信用卡年费造成征信不良记录,本人需提供书面报告并作出按期还款承诺,也可发放贷款。
据了解,各委托银行将公积金贷款3期以上的情况,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人要重视个人征信,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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