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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月1日执行新政

芜湖市人社局  2015-06-17 08:41

[摘要] 《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将于2015年7月1日执行。具体作如下调整:

《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将于2015年7月1日执行。具体作如下调整:

一是加大缴费补贴力度。缴费补贴由原统一补贴30元,调整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增加3000元缴费档次。

二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市区由原115元/月提高到120元/月;四县统一调整为不低于85元/月。

三是统一城乡丧葬费标准。由原市本级丧葬费1200元、四县不享受或800元统一调整为全市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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