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14类安徽传统民居入选《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

中安在线  2014-11-25 09:09

[摘要] 去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全国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初步调查工作,于今年10月底将调查成果汇编成三大本的《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安徽省共有3大块14种类型民居入选。其中,合肥有4类民居入选。

去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初步调查工作,于今年10月底将调查成果汇编成三大本的《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安徽省共有3大块14种类型民居入选。其中,合肥有4类民居入选。

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从国家层面组织的范围传统民居调查活动,历时9个多月,组织了1200多位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对传统民居类型、代表建筑和传统建筑工匠逐县调查。通过对1692种民居、3118栋代表建筑、1109名传统建筑工匠的调查,共梳理归类出包括港澳台等地区在内的599种传统民居类型。

在此调查基础上编辑出版的《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对不同类型民居的分布、形制、建筑、装饰、代表建筑、成因和比较、演变顺序等进行了梳理,是我国部体系完善的中国传统民居分类全集,并以地域性和民族性为主要分类依据,破解了长久以来我国传统民居分类难题。

在《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中,安徽省共有3大块14种类型民居入选:皖南以徽州民居为典型代表,皖中以圩堡、大院为典型代表,皖北以合院为典型代表。此次,我省还在率先提炼出“船屋”这一特殊民居类型。合肥市入选的4类传统民居分别为:江淮天井式民居、合肥院落式民居、船屋及皖西北圩寨。前2项合肥市单独编写,各成为一种类型,后2项合肥市与省内其他地市民居合并编写。(记者宋艺)

安徽省传统民居三大块14种类型:

皖南民居:徽州民居、土墙屋、树皮屋、石屋、吊脚楼、皖东南民居。

江淮民居:皖西南大屋、皖西北圩寨、江淮天井式民居、合肥院落式民居、桐城氏家大宅、船屋。

皖北民居:亳州四合院、淮北民居。

部分传统民居类型注解:

14类安徽传统民居入选《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

江淮天井式民居:江淮天井式民居是皖中地区分布最为广泛的传统民居样式之一。其建筑形式具有江淮地区典型的建筑特点,布局严谨,设计精巧,既满足了部分深宅内的采光、通风和排水等功能,又与天通与地连,具有江淮民居建筑发展的地方特色。

分布:今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北部一带,在城镇、临街、江淮地区南部也有分布,其中较为典型的民居建筑位于肥西县三河镇和巢湖市烔炀镇等区域范围内。

代表建筑:刘同兴隆庄(三河镇古西街)、金家大宅(巢湖市烔炀镇中李村)

14类安徽传统民居入选《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

合肥院落式民居:江淮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使江淮之间成为中国北方与南方两大建筑风格交汇融合的地带。合肥院落式民居融合了北方院落的布局模式和皖南徽派建筑的部分元素,形制古朴,空间形式和空间组织模式充分反映了家庭结构、家族关系和家族生活,是江淮民居的代表建筑类型之一。

分布:江淮院落式民居主要分布在乡村和江淮地区北部,所处地带为亚热带季风气候,受梅雨影响明显,以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巢湖市北部黄麓镇、烔炀镇等分布较为集中。

代表建筑:张治中故居(今巢湖市黄麓镇)、下塘堰15号(肥东县长临河镇虹光行政村)

14类安徽传统民居入选《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

船屋:有的船民历代都生活在船上,以船为家,以船为宅,主要依靠捕鱼采贝及水路运输为谋生手段。生产生活、饮食起居几乎都在船上,船虽小,食住用具,一应俱全,停泊在一起形成水上聚落。船只、江面、两岸的风景,构成了船家独特的居住环境,成为他们物质和精神的家园,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舟居文化。

分布:安徽省的长江、淮河流域以及巢湖、瓦埠湖、女山湖等江河湖泊,都有船民生产生活在船屋上。

代表建筑:皖巢渔84163(在巢湖市居巢区中庙镇,船主一家5口人,船屋是大约40吨的水泥船,另有两艘铁壳船)、明光船尾(在明光市女山湖镇)

14类安徽传统民居入选《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

皖西北圩寨:圩寨,是皖西北乃至整个黄淮平原特色的传统民居形式之一,融合了北方合院式民居、南方天井式民居、山地堡寨及水网地区圩子民居的特点,是由水利系统、防御系统和居住系统共同组成的集生活、军事、防洪、生产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聚落,有着鲜明的时代及地域特色。总体上可以分为士绅居住的庄园圩和普通村民居住的村民圩两类。

分布:历史上圩寨民居曾广泛分布于黄淮地区(含豫东、皖北广大区域),但因战争等原因大量损毁,目前以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及六安市霍邱县境内保存相对集中、完整;其中肥西县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发现圩寨30余处。

代表建筑:李氏庄园(霍邱县马店镇西圩村)、刘老圩(刘铭传故居)(肥西县铭传乡启明村)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