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7月24日下午,位于芜湖市鸠江区城东部件园02地块(1810号宗地)的拍卖活动在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期举行。经过多轮竞拍,终由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以5.205亿元竞得,楼面价为4570元/平……
2018年7月24日下午,位于芜湖市鸠江区城东部件园02地块(1810号宗地)的拍卖活动在芜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期举行。经过多轮竞拍,终由安徽伟星置业有限公司以5.205亿元竞得,楼面价为4570元/平。
土拍现场
签约现场
1810号宗地地块面积为63269㎡,位于鸠江区城东部件园02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出让年限为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据《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显示,竞得人须遵守以下约定:
(一)在地块内配建一所15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72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5400平方米,建成验收后无偿交给区 。
(二)竞得人须在地块内配建一处独立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区 。
(三)地块内配建一座公厕,用地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四)竞得人须提供30000平方米的 人才用房(面积以实际产权登记面积为准),由 采用限价回购的方式对上述商品房进行回购,回购单价为4000元/平方米,具体详见《回购协议》。竞得人提供的人才用房应是在本宗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户型在90~140平方米左右,需整栋、整单元和整套提供,位置及户型由 指定部门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根据项目总平面图、户型图及户型统计表等相关资料按照整栋或按单元自上而下优先选定房源,剩余面积不足一套的须提供所选户型中 接近差额面积的整套住宅。 人才用房应与本宗地建设项目 期工程同步设计、同等质量、同步交付,验收通过后移交 指定部门,涉及各项税费按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内容写入土地出让合同。《回购协议》由竞得人与 指定部门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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